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〈戀愛翹翹板〉交往半年竟是小三 快斬情絲心很亂

2015-05-18

文/諮商心理師 克萊兒

Q:

我是護專三年級的學生,日前交了一位二十二歲的網友,我們很聊得來,個性也很合,就這樣默默交往半年,因分隔兩地,每逢過節都會出去玩。沒想到就在我們交往第七個月的時候,某次因為晚上沒來得及回宿舍,週末就住他家外宿,卻在他家發現幾款女生的鞋,當時只是好奇隨意問他,沒想到他很緊張,只說姐姐偶爾會寄住他家,我當下不疑有他。但後來,慢慢發現原來他早就有女友,我馬上決定離開他,封鎖他並拒絕聯絡,不管他怎麼求我都不聽。雖然剛開始我也會傷感,但我更承擔不起「小三」的稱號,更不想因為愛他,而傷了另一個女生的心。只是,離開他之後,心裡還是酸酸的,一方面自責自己很狠,一方面又覺得他很要不得,心裡很亂,不知道自己這樣的決定是對是錯,為什麼我會這麼難過?(毛毛蟲)

A:

親愛的毛毛蟲,很為妳的決定感到敬佩又心疼。其實,無論先來後到,要能夠排拒他的謊言,不再聽他的甜言蜜語,勇於離開第三者的位子,實在是不容易!畢竟,無論先來後到,發現自己是多餘的第三者時,在決定離開或留下的同時,總是會出現「第三者情結」。這種第三者情結是,「我和她誰比較重要?」「他說他愛我,那他會為了我而離開她,來證明我們才是對的嗎?」一旦陷入這樣你死我活的爭鬥中,就會將三角關係完全轉移了焦點,變成「誰比誰好」的競爭中。

如果像妳遇見的那位男生這樣,兩邊都想留,事情就會變得更複雜、更不乾脆。於是,很多像妳一樣面對這樣難題的女孩,就可能被拖個好幾年,沉淪在「她怎麼還沒走」或者「他怎麼還不選擇我」的困境中。

其實,能夠充分拒絕他,並在離開後還覺得他很要不得,而不是覺得很捨不得的女孩,都不會是傻女孩,分手雖然心很酸,也會想念,也會感到心煩意亂,但終究都是最好的姿態。

他若真愛妳,就不應該瞞妳,他若真愛她,也不用搪塞躲避。恭喜妳,離開了一個錯的人。妳其實不狠,狠的是他,他將花心包裝成幸福的樣子,卻可能同時葬送兩個女生的癡心。

而妳也該更肯定自己這個決定,因為幸福不應建立在誰的傷心上,不是嗎?

 

 

文中圖授權自李昌周攝影師,圖片版權歸拍攝者所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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