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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作式父母,是在夫妻離婚後,目前現正推行的概念。最主要是希望當孩子成為父母關係的遺產時,透過父母離異,但教養不離分的合作模式之下,不因離婚拿孩子為籌碼,學習不將孩子捲入父母意見和分歧的情緒漩渦。

我們常說,在關係中伴侶分手容易,但婚姻中有了孩子,孩子就成了這份關係的遺產,在這之中成為尷尬且牽連最深的存在。然而,既然要分開了,如何在這個過程中,盡可能在這種狀況下維護孩子權益,讓孩子能理解父母分開的原因,進而接納自己在面對父母分開的各種心情,依然在足夠安心和有安全感的情況下長成自己。

離婚不是孩子的錯

在合作式教養的概念之中,最主要的前提就是先〝將關係歸還到伴侶的兩人世界〞。在有孩子之前,夫妻伴侶彼此間的嫌隙、不滿、憤恨本早已存在,而這些「未解決的問題」,透過養兒育女的過程,將關係的惡化擴散到歸因於下一代的不乖、不夠好、不符合家人期待。

談合作之前,須將彼此視為中性的存在

光是十年前,七八年級的學生調查中就有一成六的學生是離婚家庭,而1/3的孩子認為父母離異的過程沒人在意過他。而我認為,在婚姻中就已經難合作的父母,要在離婚後,彼此隔了一層關係,重新找回一份合作的態度,必須先將對方認為是「中性」的刺激源。

華人社會中的關係議題

在華人社會中,沒關係就找關係,有關係就沒關係;到沒關係就真的沒關係,還要在找合作關係?這其中的關係之難,可說是難上加難。在華人的離婚議題中,有一種氛圍是「勸和不勸離」「離了之後一定要有誰對誰錯的是非觀點」「分手後千百個沒機會好好當朋友」在婚姻制度的牽扯之下,讓離婚問題變成家族之間尷尬難解的議題,讓孩子更加需要「選邊站」,尤其當伴侶其中一方,有了其他對象之後。〝生的放一邊,養的大過天〞這樣的選邊站模式,讓孩子在中間更被撕成四分五裂。

回歸相愛之前,重返離婚之後

在我的實務經驗中,孩子面對父母離異,要有健康的態度,通常都是父母開始放下對彼此的怨懟,真正能夠好好跟孩子解釋為什麼分開,分開的理由不再只是一些人生攻擊和情緒性的言詞,而是面對彼此在關係中有無法處理的問題,以及自己難以解決的遲疑和害怕,回到關係本質上的溝通之難、理解之困,才有機會為孩子也上一門關係情商課,因為,我們過不去的坎,怎能期許孩子就能理解,就能過去。

中性刺激,是彼此理解的最佳起點

所以,在父母離異商談中,或者離異之後,帶給孩子最大的傷和難過並不一定是父母不相愛了,有時候孩子還會慶幸父母終於能夠分開,用理性與和緩的態度聊天。我們在感情中過不去的傷慟,都是孩子點點滴滴的情感示範,而這也是我在談合作式父母之前,認為首先伴侶「得將彼此視為中性刺激」才可能做到。而我們在關係中,有彼此相愛相護,也有劍拔弩張,這些點點滴滴,都需要時間和心靈對談的爬梳,才能從中看見自己怎麼進場、如何經營和管理、又如何散場。

而每場戀愛從起源到結束,都經歷「開始很美、過程很累、結局很悲、清醒很難」的自我醒悟過程。

無論是一場熱戀到分手、熱愛到離婚,回到關係的本身,都是一場情商課,對自己的坦承和接納,將是成為合作式父母的前提中,要將對方變成中性刺激前,面對自己最難,也最貴的重要一堂課!

* 本篇同步刊載於親子天下https://www.parenting.com.tw/article/5088365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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