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得有一對夫婦前來尋求協談,他們的人生大多數的時間就是相互攻伐爭論,互相比誰比較慘烈,當先生說「我從來沒有在自己身上花過什麼出國錢,你憑什麼都要吃好的?」,當我心裡滴咕著「你是你,她是她」當我停頓了下,思考著覺得這句話邏輯在哪裡的時候…
太太似乎就接棒,說「我從嫁進來,沒存什麼私房錢,錢都花在家裡欸,為什麼不能吃好一點,又不是花你的錢?」
感覺他們對這樣的對話很平常,日常應該就是這樣對話的,我得聽下去…。
先生就會說「你真是個自私的女人,你看我十幾年來都沒買什麼新衣服,妳買多少?」
太太說「欸,我也只花衣服,鞋子、配件、首飾什麼的我有買嗎?」
聽著他們的爭吵,我開始眉頭深鎖著看著這對「誰能比我慘」的夫妻。他們似乎把這四方寸的房間當囚房,彼此被套上手銬腳鐐,一直跟對方說「你看我有手銬,你有我被銬的緊嗎?」
先生則是說,「欸我有腳鐐,哪都去不成,你那點手銬而已,哪裡算的了什麼?」
一方說「你懂什麼?我雙手被銬上是能做什麼?」
另一方說「腳鐐才可怕,你哪懂得被腳鐐銬過的感受?」
他們的手鐐腳銬,或衣服配件,如果換成他們的傷痛,就變成以下的對話:
「你爸對你不好,那又不算什麼?我從小沒有爸媽…」
「你沒有爸媽,那又不算什麼,我從小有爸媽卻被虐待…」
可想而知,他們是這樣對待彼此的傷口的,當彼此攤開傷口說「你看你看…我這裡受了傷…」
另一人就跟著撕開自己的傷口說「你傷的不是重要部位,我得比較嚴重吧!」
於是,受傷的他們,彼此都很難給對方的傷口敷藥、療傷,或者說出安慰和照顧的話語,然後彼此因為撕裂傷口,又沒有療傷,所以又再受傷一次,逃脫不出這個困境。
我們進入婚姻的時候,是最容易喚起我們在原生家庭裡面傷痛的時候,曾經我看過一本家族治療的書籍,裡面寫著這段:
雙方在結婚的時候,如果只問「你願意包容他、愛他,和他共渡下半輩子嗎?」
等著彼此說「願意」,這其實沒有問到婚姻的核心。
假設是問:
「你願意接受他和爸媽的關係、他和他兄弟姊妹的關係,管教孩子的態度、對於金錢的價值觀、對家庭的態度,
在知道這些差異後,仍願意和他溝通、交流、對話,並願意在”為了這個家”的前提下,和你的伴侶取得某種共識嗎?」
也許才問到對婚姻承諾的核心,這是婚姻中的掙扎與真實樣貌。
在婚姻中,我們最容易理想化對方變成我們想要的樣子,也是最容易幻滅以及看見彼此傷痛的。
生命中的美好缺憾裡有句台詞「有人能接納我生命中曾經的心碎,將是我的幸運」這句若能在伴侶身上實現,在你撕裂傷口的時候,至少也不是引發對方的傷痛,而是靜靜地觀望,陪伴,並輕聲地詢問「親愛的,我很抱歉有人在你生命中這樣傷害你,你想要我怎麼幫你?」也好。這樣的陪伴比誰能比我慘的一層層撕裂,來得更能讓彼此走出過去原生家庭傷痛的模式。
記得,荷馬史詩裡的故事提到有一些父母,為了自己的利益犧牲了子女的生命,直到子女死後,又哭哭啼啼的埋怨年老孤獨無依,沒人可照顧他。這樣的父母,他們可能活在自己的傷痛裡,走不出來。
當孩子出生,一方面覺得孩子是個累贅,一方面又認為孩子可能是她的解藥,或者自己得付出一定要有有點用處。
可殊不知這樣一來,掏空了女兒,上一代不被愛夠得結果,也造成下一代的傷痛,而子女因為只受過掏空得感受,遂將這份傷痛帶入婚姻中,又變成了這一個犧牲別人而不自知的父母親。這樣的一代犧牲過一代,一代不放過一代,要在何時得到緩解呢?
溝通分析中曾經指出我們可能同時為「被害者」「迫害者」和「拯救者」,當我們在關係中曾被迫害,可能因為我們太害怕受害,所以我們容易被迫害者對我們好的甜頭吸引,但是當我們變成迫害者的迫害對象,又無法自拔的成為了被害者。其實,真相是,我們是無法去拯救任何人的。
反過來說,如果我們自以為可以救任何人,當對方不聽我們勸的時候,我們很容易會埋怨他「你看,遇到困難,至少有我救你」「你這點傷痛又不算什麼,想當年我...」此時又反倒變成了「迫害者」。聽不進別人的傷痛,更無法懂得傷痛之人的難處,我們則是在這三個角色循環著,無可自拔。
要掙脫手鐐腳鐐,是]我們對"落入受害者、加害者的角色"保有覺知,認真看到自己是自己生命的主宰者,並允許這份主宰的掌控感在自己身上發酵,我們要記得,自己不是過去的受害者,在家庭中,即便情況都不變,我們都依然有"選擇怎麼做"的餘地,別讓受害者迷思,迫害者輪迴,跳脫理想化的迷障,踏踏實實地活出幸福的生活樣貌!
圖片授權修改自黃亦歆攝影師,版權歸拍攝者所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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