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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客來書籍內容簡介:

內容簡介

  「所謂程序監理人,完全獨立的站在小孩立場上,維護她的最佳權益,程序監理人會本於專業判斷小孩的真實意願。」

  無數個從事婦女救援工作的日子,賴芳玉律師始終秉持心中正義,建構自我價值觀之時,更透過每一案例,尋找故事裡屬於情感與人性的真相。在那層層逼迫的巨大現實陰影中,她很清楚永遠有著稱為愛的身影,正守候於微光裡,只要學習如何一步步往前尋覓。

  作為首本探討程序監理人與兒童監護問題的華文小說,賴律師筆下塑造的雅子與方律師,恰正代表了理性和感性兩種面向,當面對被遺落在社會體制外的孩子們,既是觀點各異,亦是互補,藉以檢視彼此的不足,在情感之前,終需設法為法理找到合適的姿態;而兩人皆為母親,不同個案中決定的不僅是孩子的歸屬,更能直視自身盲點……關於愛,沒有人能輕易窺其全貌。無論爭取權益、理解當事者背景,或重新定義責任與制度的灰地帶……所有過程都是一次次艱辛的思緒跋涉,釐清與再詮釋,愛恨離合,豐盈飽滿的情緒流露於本書跌宕起伏的情節之中。

 

今天研習的路上,意外地聽了鄧惠文醫師 X 賴芳玉律師的專訪,其中的幾個片段非常觸動我

其中幾個部分包括

1.對於書寫這件事情的初衷:透過職業23年律師的心力歷程,對應到自己書寫的初衷。

2.對於律師為當事人辯護的心理歷程:對應到我的心理師職業生涯和心路歷程

3.在寫書的角色和日常工作角色的界線及分野。

4.在寫作中秉持初衷和獲得一種過癮及寬慰。

5.從生活案件觸發,用大眾可懂的語言溝通出理念,和接受社會進步的真實。

6.透過視角的轉移,你最想在書中說些什麼,主要表達自己,間接影響他人?

我聽見賴律師在廣播中提及,在法院的家事案件裡,看到一位小五的孩子,因為爸媽離婚,要選擇跟爸爸還是跟媽媽。
但是,當時,那個孩子說他沒有辦法決定,於是,法官說,「你做不出決定,那法官就幫你做決定摟~」中間的過程協調了將近一個小時,孩子還是做不出決定,因為這牽涉到忠誠的問題。透過賴律師的眼裡,他是媽媽的律師,他深深感受到,在那個現場,媽媽有媽媽的律師,爸爸有爸爸的律師,但孩子呢?孩子的願望是爸爸媽媽都捨不下,那又要怎麼辦!這讓我記得我手上的虞犯少年,跟我說「這太難了,他是我爸欸,他是我媽欸,是要我怎麼選?」然後他擺擺手,嘆了口氣說「這太難了!」。在家事法庭、心理治療現場、或者諮商室中,時時刻刻在發生的都是人生中的抉擇!而我們無論透過書寫,無論透過現場的協調,都是希望能夠透過從某個視角書寫,看見某個立場心理面時時刻刻發生的心情。於是,這樣一本書出現了,從「程序監理人」的角度切入撰寫其中的案例,而我們可能會遇見許多不同的案例,我們也無法真正為當事人的人生負責,可是,透過杜撰的故事內容,那些心境是很相像的,而「這些細緻的心境轉折,是有必要充分被聽見的」~~
 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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